五行八卦生克
以钱代蓍说
以钱三文,熏于炉上,致敬而祝曰:高苍不言,叩之即应,列圣有灵,感而自通(×××)姓虔诚,有事关心,狐疑犹豫,不能自决,吉得凶失,惟卦是凭,仰望圣慈,明彰昭报。
祝毕,掷钱一背为单画一横,二背为拆画两短横,三背为重画O,纯字为交画×,自下而上。
三卦成,再祝曰:某宫二象,吉凶未判,再求某象三爻,以成一卦,以决忧疑,祝毕复三掷,合成一卦。
制太极丸法
汉焦氏遗法宋程朱邵子遵之详载三儒理数集
用霹雳枣木,如无霹雳枣木,则可用香木玉牙,制极圆弹三丸,走盘不定者,方取面务要平匀。如骰子形,但骰面大,而此弹面小,取其圆滚之义也。每面上刻三星,底面刻二星,三面刻三,三面刻二,六面共刻十五星,三丸俱如式制。
占戒
- 昏德不占,凡占须齐心漱沐,始能感格,苟或不尔,难为响应。
- 渎言不占,凡卜后吉凶,悉凭爻象,毋率己意,吉处虑某,凶中求吉,再覆再占,致渎先圣。
- 烦琐不占,每人止卜一二事,诗曰,我龟既厌,不我告劳,易曰,再三渎,渎则不告。
- 阴邪不占,先圣有灵,但能扶正,决不党邪。
- 躁急不占,凡卜异详休咎,可用避趋,卜后须从某推某始从卦爻直断,理必探玄,谭何庸易。
随日可占,诚则必应,不拘子不问卜,及六戊不占之说,此条在后。
八卦象例
乾三连 | 坤六断 | 震仰盂 | 艮覆碗 | 离中虚 | 坎中满 | 兑上缺 | 巽下断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☰ | ☷ | ☳ | ☶ | ☲ | ☵ | ☱ | ☴ |
五行生克
金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
金克木,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。
天干所属
甲乙 | 丙丁 | 戊己 | 庚辛 | 壬癸 |
---|---|---|---|---|
东方木 | 南方火 | 中央土 | 西方金 | 北方水 |
地支所属
子 | 丑 | 寅 | 卯 | 辰 | 巳 | 午 | 未 | 申 | 酉 | 戌 | 亥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水鼠 | 土牛 | 木虎 | 木兔 | 土龙 | 火蛇 | 火马 | 土羊 | 金猴 | 金鸡 | 土狗 | 水猪 |
六神所属
青龙 | 白虎 | 玄武 | 勾陈 | 朱雀 | 腾蛇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属木 | 属金 | 属水 | 属土 | 属火 | 虽附土,本原属火,遇水难伤,逢木不克。 |
起六神法
甲乙起青龙,丙丁起朱雀,戊日起勾陈,巳日起腾蛇,庚辛起白虎,壬癸起玄武。六位轮转俱从下起至上。
八卦方辰之图
六亲生克
子孙生妻财,妻财生官鬼,官鬼生父母,父母生兄弟,兄弟生子孙。生我者为元辰,如子孙为妻财之元辰也。
子孙克官鬼,官鬼克兄弟,兄弟克妻财,妻财克父母,父母克子孙。克我者为忌神,如子孙为官鬼之忌神也。
元神动能生,忌辰动能克,我生者动,谓之贪生,又谓之泄气,喜忌俱减矣。
化墓绝卦
墓绝离化乾,坎艮坤之巽,乾兑变入艮,震巽化为坤。
反吟卦
变卦与本卦倒置
反吟谦(地山)共剥(山地),归妹(雷泽)与随(泽雷)同,小畜(风天)之为姤(天风),既(水火)之未济(火水)宫。
十六变卦
京房曰:自初至五不动复,下飞四往复用飞,上飞下飞还本体,便是十六变卦例。
如乾宫一变姤,至五变剥,上爻为宗庙,永不变。复下飞四晋为游魂,下飞三旅为外戒,下飞二鼎为内戒,下飞初大有为归魂。复上飞二离为绝命,复上飞三噬嗑为血脉,上飞四颐为肌肉,上飞五益为骸骨,复下飞四无妄为棺槨,下飞三同人为坟墓,下飞二乾复还本体。
凡十六变八宫皆仿此,占者遇变入本宫卦者,灾福应十分。外戒卦,吉凶从外来。内戒卦,祸福从内起。骸骨卦,生则赢瘦,死不葬埋。棺槨卦,病必死亡。血脉卦,主血疾漏下。绝命卦,事多反复,为人孤独,不谐于俗。游魂肌肉卦,精神恍惚,如梦如癡。归魂塚墓卦,坟墓吉,而事可成也。
外戒 | 内戒 | 绝命 | 血脉 | 肌肉 | 骸骨 | 棺槨 | 坟墓 | |
乾宫变卦 | 旅 | 鼎 | 离 | 噬嗑 | 颐 | 益 | 无妄 | 同人 |
坎宫变卦 | 复 | 临 | 坤 | 谦 | 小过 | 咸 | 蹇 | 比 |
艮宫变卦 | 小畜 | 家人 | 巽 | 涣 | 讼 | 未济 | 蒙 | 蛊 |
震宫变卦 | 困 | 萃 | 兑 | 夬 | 需 | 泰 | 大壮 | 归妹 |
巽宫变卦 | 贲 | 大畜 | 艮 | 剥 | 晋 | 否 | 观 | 渐 |
离宫变卦 | 姤 | 遁 | 乾 | 履 | 中孚 | 损 | 睽 | 大有 |
坤宫变卦 | 节 | 屯 | 坎 | 井 | 大过 | 恒 | 升 | 师 |
兑宫变卦 | 豫 | 解 | 震 | 丰 | 明夷 | 既济 | 革 | 随 |
乾宫八卦属金 | 乾为天 | 天风姤 | 天山遁 | 天地否 | 风地观 | 山地剥 | 火地晋 | 火天大有 |
坎宫八卦属水 | 坎为水 | 水泽节 | 水雷屯 | 水火既济 | 泽火革 | 雷火丰 | 地火明夷 | 地水师 |
艮宫八卦属土 | 艮为山 | 山火贲 | 山天大畜 | 山泽损 | 火泽睽 | 天泽履 | 风泽中孚 | 风山渐 |
震宫八卦属木 | 震为雷 | 雷地豫 | 雷水解 | 雷风恒 | 地风升 | 水风井 | 泽风大过 | 泽雷随 |
巽宫八卦属木 | 巽为风 | 风天小畜 | 风火家人 | 风雷益 | 天雷无妄 | 水雷噬嗑 | 山雷颐 | 山风蛊 |
离宫八卦属火 | 离为火 | 火山旅 | 火风鼎 | 火水未济 | 山水蒙 | 风水涣 | 天水讼 | 天火同人 |
坤宫八卦属土 | 坤为地 | 地雷复 | 地泽临 | 地天泰 | 雷天大壮 | 泽天夬 | 水天需 | 水地比 |
兑宫八卦属金 | 兑为泽 | 泽水困 | 泽地萃 | 泽山咸 | 水山蹇 | 地山谦 | 雷山小过 | 雷泽归妹 |
定六亲法
以八宫所属为主,生我者为父母,我生者为子孙,克我者为官鬼,我克者为妻财,比和者为兄弟也。
纳甲法
其法皆自下而上,阳甲隔位顺轮,阴甲隔位逆轮。
乾卦 | 坎卦 | 艮卦 | 震卦 | 巽卦 | 离卦 | 坤卦 | 兑卦 |
壬戌 | 戊子 | 丙寅 | 庚戌 | 辛卯 | 己巳 | 癸酉 | 丁未 |
壬申 | 戊戌 | 丙子 | 庚申 | 辛巳 | 己未 | 癸亥 | 丁酉 |
壬午 | 戊申 | 丙戌 | 庚午 | 辛未 | 己酉 | 癸丑 | 丁亥 |
甲辰 | 戊午 | 丙申 | 庚辰 | 辛酉 | 己亥 | 乙卯 | 丁丑 |
甲寅 | 戊辰 | 丙午 | 庚寅 | 辛亥 | 己丑 | 乙巳 | 丁卯 |
甲子 | 戊寅 | 丙辰 | 庚子 | 辛丑 | 己卯 | 乙未 | 丁巳 |
安世应法
八卦之首世六当,八纯卦世在六爻。
巳下初爻轮上飏,各宫二卦世在初爻。
游魂之卦四爻立,各宫七卦谓之游魂世在四爻。
归魂之卦三爻详,各宫八卦谓之归魂,世在三爻
世初应四、世二应五、世三应六、世四应初、世五应二、世六应三是也。
日辰伤世应卦
子日 | 《观》、《豫》、《未济》伤; |
丑日 | 《观》、《鼎》伤; |
寅日 | 《大有》、《节》、《丰》、《震》、《咸》、《蹇》伤; |
卯日 | 《晋》、《震》、《小畜》、《旅》、《泰》伤; |
辰日 | 《乾》、《贲》、《井》伤; |
巳日 | 《艮》伤; |
午日 | 《姤》、《坎》、《无妄》、《大壮》、《需》伤; |
未日 | 《升》、《大过》、《复》、《未济》伤; |
申日 | 《革》、《困》伤; |
酉日 | 《否》、《屯》、《贲》、《恒》、《蒙》、《坤》、《夬》伤; |
戌日 | 《巽》、《泰》、《兑》伤; |
亥日 | 《遁》、《离》、《未济》、《谦》伤。 |
安身诀
子午持世身居初,丑未持世身居二,寅申持世身居三,卯酉持世身居四,辰戌持世身居五,巳亥持世身居六。
凡卦之身用之为重,世之身司事还轻,世若不空不破,不须论身,世或空破,祸福方凭身象,盖取身以代世之劳耳。
起月卦身法
阴世则从五月起,阳世则从十一月起,俱从初爻上数至世便知何月卦,即是卦身也。吉凶俱与世爻同断又须究论进退。
假如正月卜卦,月卦属二三四月为进度,属十二十一十月为退度。进则诸事进益,退则百事退沮也。
卦命诀
卯酉持世命居初
辰未持世命居二
巳午持世命居三
子卯持世命居四
丑戌持世命居五
寅申持世命居六
有命限或空亡死绝,十中难逃一二,占病者最要看也
定飞伏神法
八卦阴阳互伏,故乾卦伏坤,坤伏卦乾,震巽互伏,坎离互伏,艮兑互伏。如乾宫姤、遁、否卦,外卦伏坤,内卦伏乾。观、剥、晋卦,皆伏乾,惟大有卦,伏外乾内坤也,余仿此。
范畴曰:飞伏者往来隐显之神也。飞为已往,伏为将来。若卦内用神不空不破,不必更取伏神。惟六爻不见用象者方取伏神推之,伏克飞为出暴,飞克伏则伤身。伏生飞曰泄气,飞生伏而叨生。飞伏比和,则相助而吉也。
郭景纯曰:飞伏神以世爻为准,卦卦宜详审之,盖飞神如形,伏神如影,射鬼麽并见其物。如益卦世下伏酉金鬼,巽为鸡,酉亦为鸡。在阴宫阴金,必有牝鸡为恠也。又如复之谦卦,世下伏未土兄弟,化入辰墓 ,是欲寻兄弟也。古人探幽测隐,但仿伏神而断,则鬼神无所遁形影矣。
年上起月法
甲己之年丙作首,乙庚之岁戊为头,丙辛便向庚寅起,丁壬壬上顺行流,更有戊癸起何处,正月还从甲上求。
日上起时法
甲己还加甲,乙庚丙作初,丙辛从戊起,丁壬庚子居,戊癸何方法,当从壬子求。
五行纳音法
先布大衍四十九数在地,次将甲己子午九,乙庚丑未八,丙辛寅申七,丁壬卯酉六,戊癸辰戌五,巳亥单四数。依数除之除减不尽,又按五行之数除之,余者,一水,二火,三木,四金,五土。相生取用,便是纳音也。相生者余一生木,余二生土,余三生火,余四生水,余五生金。
且如甲子乙丑四字,干支共除去三十四数,外有十五数以二五除去一十,余得五,属土,土生金,是甲子乙丑金也。又如丙寅丁卯四字,干支共除去二十六数,外有二十三数,以四五除去二十,余得三,属木,木生火,是丙寅丁卯火也。余仿此。
歌曰:六旬甲子妙幽玄,七七抽除地与天,五减零求生数理,纳音得此几人传,可抹杀金在海中,火在炉中之说。
注解:
1、甲己子午九,乙庚丑未八,丙辛寅申七,丁壬卯酉六,戊癸辰戌五,巳亥单四数
天干 | 甲己 | 乙庚 | 丙辛 | 丁壬 | 戊癸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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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支 | 子午 | 丑未 | 寅申 | 卯酉 | 辰戍 | 巳亥 |
数字 | 9 | 8 | 7 | 6 | 5 | 4 |
②大衍之数即49,把四个干支数相加求得总数,以49减之。所得的结果除以五。余数按1水、2火、3木、4金,除尽就是5土,余数所生之五行为纳音五行。
③举例:计算甲子、乙丑的纳音,计算如下:
[49-(9+9+8+8)]÷5=2…余5
余数“5”的五行数为土,所生者为金,金即为所求“甲子乙丑”之纳音五行属性。
先天八卦序
乾一,兑二,离三,震四,巽五,坎六,艮七,坤八。
范围先天数
一水,二火,三木,四金,五土。
逐月气候辅卦用事旺相定局图
立春正月节艮旺震相 | 雨水正月中寅木用事 | 惊蛰二月节甲木用事 |
春分二月中震旺巽相 | 清明三月节乙木用事 | 谷雨三月中辰土用事 |
立夏四月节巽旺离相 | 小满四月中巳火用事 | 芒种五月节丙火用事 |
夏至五月中离旺坤相 | 小暑六月节丁火用事 | 大暑六月中未土用事 |
立秋七月节坤旺兑相 | 处暑七月中申金用事 | 白露八月节庚金用事 |
秋分八月中兑旺乾相 | 寒露九月节辛金用事 | 霜降九月中戌土用事 |
立冬十月节乾旺坎相 | 小雪十月中亥水用事 | 大雪十一月节壬水用事 |
冬至十一月中坎旺艮相 | 小寒十二月节癸水用事 | 大寒十二月中丑土用事 |
阴阳升降生克之图
冬至 | 大寒 | 雨水 | 春分 | 谷雨 | 小满 | 夏至 | 大暑 | 处暑 | 秋分 | 霜降 | 小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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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爻 降阴 | 六爻 | 六爻 | 六爻 | 六爻 | 六爻 升阳 | 六爻 降阴 | 六爻 | 六爻 | 六爻 | 六爻 | 六爻 升阴 |
五爻 | 五爻 降阴 | 五爻 | 五爻 | 五爻 升阳 | 五爻 | 五爻 | 五爻 降阳 | 五爻 | 五爻 | 五爻 升阴 | 五爻 |
四爻 | 四爻 | 四爻 降阴 | 四爻 升阳 | 四爻 | 四爻 | 四爻 | 四爻 | 四爻 降阳 | 四爻 升阴 | 四爻 | 四爻 |
三爻 | 三爻 | 三爻 升阳 | 三爻 降阴 | 三爻 | 三爻 | 三爻 | 三爻 | 二爻 升阴 | 三爻 降阳 | 三爻 | 三爻 |
二爻 | 二爻 升阳 | 二爻 | 二爻 | 二爻 降阴 | 二爻 | 二爻 | 二爻 升阴 | 二爻 | 二爻 | 二爻 降阳 | 二爻 |
初爻 升阳 | 初爻 | 初爻 | 初爻 | 初爻 | 初爻 降阴 | 初爻 升阴 | 初爻 | 初爻 | 初爻 | 初爻 | 初爻 降阳 |
长生定局
长生 | 沐浴 | 冠带 | 临官 | 帝旺 | 衰 | 病 | 死 | 墓 | 绝 | 胎 | 养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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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 | 巳 | 午 | 未 | 申 | 酉 | 戌 | 亥 | 子 | 丑 | 寅 | 卯 | 辰 |
木 | 亥 | 子 | 丑 | 寅 | 卯 | 辰 | 巳 | 午 | 未 | 申 | 酉 | 戌 |
水土 | 申 | 酉 | 戌 | 亥 | 子 | 丑 | 寅 | 卯 | 辰 | 巳 | 午 | 未 |
火 | 寅 | 卯 | 辰 | 巳 | 午 | 未 | 申 | 酉 | 戌 | 亥 | 子 | 丑 |
刑害破空辩
刑:阳气为德,阴气为刑,故刑为杀气,为殃祸,刑合凶神必主忧危死折也。刑居阴,则奸险贪残。刑居阳,则刚暴强横。三刑者,寅刑巳,巳刑 申,不逊之刑也。丑刑戌,戌刑未,恃势之刑也。(三字不全者不成刑)。子刑卯,卯刑子,无礼之刑也。辰、午、酉、亥,为自刑也。(不必再见辰酉亥来刑 )。凡世爻带刑,得月日,与动爻,或变爻临旺福来冲克,庶几先凶后吉。惟辰午酉亥为匿刑,纵有贵杀,亦不可解。
害:六害者,未以旺土害,各恃临官之才,而争进相害也。卯以旺木凌辰之死土,此少害长也。戌以墓火,害酉之旺金,名为鬼害也。凡世爻受害者各以其类断之。
破:冲破之爻,岁破之祸大于月,月破之祸大于日,日破之祸大于时。逢生不受,遇祸能招。又静逢冲为动,动逢冲为破。旺相逢 冲则发,休囚逢冲则散也。
又《黄金策总断》注曰:如子日卜,子日冲午爻,若卦有两午爻,则不能冲矣。他如二丑则子不能合,二卯则子不能刑,二巳则子不能克,二子则日不能并,亦然,余仿此。
空:空亡之爻,凶空则为天赦,吉空则为天废,福不能为喜庆,祸亦不致死亡。世爻逢 之,但主沉滞不快耳。六亲逢之,旺相祸轻,休囚祸重也。二月金,八月木,子月火,为真空也。又曰,旺相空中过一旬。又曰,伏藏不论空亡。又曰空逢冲则实。惟月破之爻,永不可救。又曰 空中动出不为空。五星秘要曰,土空,谓之土陷山崩,主退败,会火动,则为补缺填凹。金动,则为山耀宝山,又主名成利遂。木空谓之枯枝落叶,会金动,则斩削成材。火动则焚毁成烬,水动,则漂槎泛筏,不免漂荡之祸。水空,谓之长江流荡,退败无余,会金动,则洪水泛滥。主灾生不测,金空,谓之烂铁锈斧。会火动,则镕炼成器,主名利有成,火空谓之离中火虚,爝火大明,反主发达。